学风建设之“考勤黑名单”
(一) 黑名单的背景:为响应学校号召,狠抓学风建设,整肃课堂考勤纪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本规程。
(二) 黑名单的形成:由班级纪律委员或相关考勤的班级干部,每天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进行登记。对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的学生,作旷课处理;对迟到、早退三次的学生,记为一次旷课;对一周内旷课2次的学生,纳入本周考勤黑名单。黑名单由班级纪律委员将本周所有课程累计缺课2次以上的学生统计汇总,记录在学院统一印制的黑名单卡片上。
(三) 黑名单的运用:黑名单每周五更新并公布,于次周,由纪律委员将黑名单提供给任课教师。任课老师可参考黑名单进行课堂考勤。
(四) 黑名单的效用:(1)任课教师可根据考勤点名情况,自主选择执行《学生手册》中的《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的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数1/3,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2)连续三周,或累计四周被登入黑名单,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3)黑名单将纳入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以及学生干部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 黑名单的特色:(1)每周更新一次的黑名单,有效警醒督促学生注意保持考勤纪律。(2)每次课堂缺课主要集中在个别学生,黑名单可免去任课教师把教学大班全点一遍所耗费的大量课堂时间,将精力和时间更好地回归授课本身。(3)黑名单缩小了查勤范围,有针对性,提高效率,也减少了大部分认真守纪律的学生因此受牵连的额外时间。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