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安全员责任制。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实验室人员担任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都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取得准入资格,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方可进入。
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操作规程要挂放在醒目的位置,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拿到合格证,使用中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后必须记录存档。
五、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保管和领出使用要有专人负责,防止丢失或污染。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六、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七、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和起重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八、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空调机和烘箱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一般不准通宵开机。晚上十点后或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经校实验室管理中心批准报保卫部门备案。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九、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大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蒸煮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要报告相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