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修、重修安排公布如下,请相关同学下载并做好记录,高度重视!
一、公共基础课重修:
★重修、补修学生按照表中规定的时间在第7周内找任课教师安排重修事宜,逾期未报到,造成取消期末重修考试资格的,由学生本人承担。
注意:重修的课程如时间不冲突的应跟班听课,冲突的则以自学为主。另外必需按任课老师要求完成平时作业。
二、重(补)修考试安排。
重修、补修考试将统一安排期末跟班统考,具体请留意学院网站、学生教务系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