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各学院加大宣传,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新生,全面及时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同时开展广覆盖、多层次和重效益的贷款常识培训和“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学生的征信、金融等相关常识。
二、2018-2019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与要求
1.贷款规模上报
各学院根据摸底调查情况,9月26日前将2018-2019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见附件1)交到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办公室)。实际贷款人数与贷款规模上报数误差不得超3%。
2.申请与审核、合同签订与审查(9月5日至10月19日)
(1)申请与审查:9月5日—10月10日(2018级新生报到后可申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完成审查后于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汇总提交(学院贷款经办人—学院贷款负责人汇总提交)至学校用户。
(2)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办公室)
①借款学生本人系统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名册”(附件2,原件、电子版)。
(3)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15日---10月19日。各学院领取学生贷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4)贷款发放:11月1日—11月3日。
联系人:文老师 左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规模需求数量统计表
2.2018-2019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册
3.国家开发银行口令牌使用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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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