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0日,学校开展了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学生工作处评选审核,现对申请并获得初评通过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全校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6日
3.受理单位: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6903233,文老师、左老师。
附件: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