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Physics Teaching Experiment Center

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规定

学生实验守则

  1. 第一条、学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2. 第二条、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在做实验过程中,保持肃静和室内环境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带食物和饮料进入实验室。

  3. 第三条、学生在实验课前要根据任课教师要求,认真研读实验教材,理解实验方案,写好预习报告,明确实验目的、方法和步骤以及制作必要的数据表格。

  4. 第四条、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核对自己使用仪器是否完整,如有缺损,应立即报告上课教师,不许随意移动或动用其它仪器设备,不许擅自拆卸仪器。实验过程中由于不遵上课教师指导或由个人疏忽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按学校规定赔偿。

  5. 第五条、学生在未了解仪器性能之前切勿擅自操作,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凡是通电的实验,正确连接好电路,经上课教师检查确认后方可通电进行实验。

  6. 第六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仔细操作,认真观察并记录好原始数据,然后将实验数据交上课教师检查,由上课教师确认合格后予以签字通过。

  7. 第七条、学生在上课教师签字后,要关闭仪器电源,再将仪器摆放整齐,导线等配件放入中间抽屉,实验凳放回原位,恢复至上课前状态。若学生完成实验,但实验课时尚未结束,余下时间应在实验室内进行数据处理,对实验中的疑问进行探讨或请教上课教师,待下课方可离开实验室。

  8. 第八条、学生要根据课本要求正确处理实验数据,进行实验结果分析,精心绘制曲线图表,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不合格的要退回重做。超过规定时间未交实验报告者,该次实验报告成绩作零分计算。